商品退換貨說明
第一則
若需退換貨請在7天內致電本公司,本公司會與您確認其原因後,立即為您處理,請務必在收到商品後的7 天內,將商品連同【出貨單/發票】寄回本公司,我們在收到您寄回的商品後,會立即為您辦理,超過7天恕不接受換貨。
第二則
如果您因個人因素辦理換貨,郵資部分您必須自行負擔。
第三則
如果因為本公司寄出商品與您訂購商品不符(規格錯誤/商品瑕疵/商品短缺),請先致電本公司確認後,請於七天內將商品寄回本公司辦理退換貨,運費由本公司自行吸收。
第四則
特殊訂製/特別訂貨之產品, 恕不接受退貨。
第五則
使用過的貨品, 恕不接受退貨。
第六則
退換貨的商品請保持其完整性、無損及完整包裝(外盒勿損毀),並以寄送時的包裝再原封備妥,若紙箱已遺失,請於商品外盒上再另外包裝,勿直接讓商品粘貼宅配單或書寫文字,請在七天的換貨期內(含例假日),將欲其商品及發票寄回本公司,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(商品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隨貨說明書等,否則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如仍有任何疑慮,歡迎您來函或來電與本公司連絡。